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本报讯 (记者 匡丽娜)4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4月起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方案》明确,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从5个方面展开。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对现有的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复核和集中年检。坚决查处无证无照、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二是开展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整治。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坚决查处将参加校外培训以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是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专项整治。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
五是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推广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加强教育培训广告宣传监管,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方案》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学校、教师的惩治措施。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取缔关停;对与中小学校勾连组织招生入学、聘用在职教师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律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组织招生入学的学校将严肃处分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对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或者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一经查实,给予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公职处理,对负有重大失察责任的学校领导干部追责。
《方案》同步公布了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