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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2月2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经四方协商一致,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如下六项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会商制度,完善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联动机制建设。每年轮值召开一次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法律需求、制度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推动实施,加强对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的协作推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加强重大知识产权问题联合攻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助力成渝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认真贯彻党中央战略决策部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成渝地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加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协作,建立保全合作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保全特别是行为保全审查标准的研究,形成统一的保全执法标准。加大异地保全协助力度,完善异地保全通报和保障制度,形成异地保全工作合力。加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建立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执法等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统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名录协同保护落地。加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法院司法协作,建立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营造成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构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整体提升。促进成渝地区司法、行政、仲裁、调解等紧密合作,加快形成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础、调解和仲裁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推进在线对接机制建设,落实线上线下对接渠道。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翻译等中介机构成果的相互认证,实现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咨询库信息共享。
四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成渝地区案件信息、调研成果等的合作交流,及时通报涉两地重大影响案件、重大敏感案事件,共同发布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及会议纪要,统一司法、执法尺度。充分应用成渝地区司法、行政部门信息化发展成果,推进实现成渝地区涉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大数据共享互通,拓展数据分析、反馈、应用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合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法治氛围,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力。
五是建立区域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成渝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交流力度。建立成渝地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挂职机制,推行人才交叉培养协作机制,实现人才资源互通互融,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托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平台,加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联合调研,举办业务研讨、专业培训,加强对律师、知识产权代理人等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保护能力。
六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两地法院、知识产权局分别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办公室,确定联络领导、联络部门与联络人,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及协作日常事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共同将成渝地区打造成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记者李宏 通讯员马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