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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珩)1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西南片区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开通运行,这意味着参保人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即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
近年来,西南五省区市(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之间已实现跨省住院、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但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仍需参保人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垫资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苦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跨省异地居住的门诊慢特病参保群众。
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五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拓展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申请成为国家级唯一试点区域。此次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地区为重庆市全域,四川省省本级、成都、攀枝花、泸州、资阳、乐山、达州7个统筹区,云南省全域,贵州省黔西南州,西藏暂未开通。试点门诊慢特病病种为高血压和糖尿病。试点开通首批定点医疗机构328家,其中重庆93家。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原则,参保人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即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试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重庆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时需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