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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近日,北京市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围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召开“‘益’起守护生态环境助力美丽北京建设”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由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作为赔偿权利人,通过磋商、诉讼等方式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项制度。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试行,7年来,本市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地下水和地表水共13.88万立方米、森林9.92万平方米。
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等1.49亿元
据市检察院介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23年以来,北京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24件。督促保护被损毁、污染的各类土地600余亩;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3.5万余吨;督促关停或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0余家;推动110余家洗车商户依法安装循环水设施和特种水费计量设施;实现补种树木500余株;保护古树名木70余棵;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共判令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等1.49亿元。
在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方面,2023年以来,北京检察机关办理案件227件。督促实现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470余万元,清除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6800余吨,增殖放流6300余公斤,涵盖大气、水、土壤、森林、野生动植物等领域。
修复地下水和地表水共13.88万立方米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试行,截至2024年底,7年来,北京在污染防治、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等领域累计办理案件796件,办结772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地下水和地表水共13.88万立方米、森林9.92万平方米,处置固体废物69.89万吨,有力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市生态环境局还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联动工作模式,明确在查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同步启动索赔,即“一案双查”。
2024年,东城区查处了4起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的案件,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索赔,涉案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赔偿的方式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搭建鸟窝、补种树木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
据市园林绿化局介绍,2024年,全市组织开展“绿剑2024”“清风”“护松”等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419件,罚款518万余元,没收野生动物及制品386件(只),没收野生植物354株,补种树木3762株,恢复林地面积4万平方米,移交罚没野生动物制品7900余件,严厉打击了破坏园林绿化资源的违法行为。
市园林绿化局还创新灵活多元的赔付方式,坚持法律原则和生态治理相结合,在做好生态环境赔偿资金收缴的同时,充分考虑责任主体实际情况,鼓励采取加入护林员、参加普法宣传、搭建生态鸟窝和昆虫旅馆、补种树木、购买碳汇等生态方式履行赔偿责任,让法律有尺度,法条有温度。
据悉,今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北京市公园条例》的修订也纳入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将进一步为加强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鸟中国宝”等珍稀物种频现多个水域
据市水务局介绍,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制度,对查处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政案件,开展“一案双查”筛查,强化责任追究。
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12345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等方面筛查线索,市水务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共排查市级普通程序处罚案件95起,落实水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要求。
据悉,从多年持续开展的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价结果来看,全市河湖水生态状况持续向好。2024年全市水生态健康综合指数为86.95,与2012年相比上升了22.9%,全市153个监测水体中共检测到浮游植物459种,浮游动物461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238种,水生植物93种,累计鱼类74种。“鸟中国宝”东方白鹳、丹顶鹤、桃花水母、低斑蜻等珍稀物种也频现本市多个水域,密云水库首次发现桃花水母,北京地区还发现了鱼类新物种北京花鳅。(记者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