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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当前,测绘地理信息已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和新型生产要素。《北京市测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指导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重要法规,实施已超21年,亟需进行修订。2月28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组织召开了《条例》修订立项论证专家座谈会,汇聚众多行业专家与学者,共同就《条例》修订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会长李维森,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瑞幺,国家测绘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副主任陈俊余,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党亚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王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海志共6位专家出席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一级巡视员陶志红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保办,以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处室,市测绘院、北京测绘学会有关同志参加。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介绍了《条例》修订立项论证申请报告及修订重点问题清单。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并围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发展、维护首都安全、提高数据要素保障能力、加强行业服务与监管等方面,对修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会长 李维森
李维森强调,修订时应突出五个方面:明确基础测绘的基础性底座地位、关注科技创新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广泛应用、突出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海量丰富程度、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安全管理。并特别提出,北京市在数据交易方面的试点经验应纳入《条例》,对全国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建议将条例名称改为“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更全面地涵盖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各项工作。
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瑞幺
王瑞幺指出,《条例》修订需与上位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相衔接,并结合北京市的特点,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本次立法予以确定。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关注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景三维建设、基础测绘转型升级的改革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适应性分析和研究,以期在《条例》修订中得以转化和应用,也希望北京立法经验能为后续《测绘法》修订提供参考借鉴。
国家测绘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副主任 陈俊余
陈俊余建议论证报告应更加聚焦问题,注重《条例》修订是为打造智慧城市时空底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为产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这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增强修订工作必要性,进一步推进《条例》修订立项工作。
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党亚民
党亚民认为,条例修订应具有鲜明的首都特色,要突出底线思维,要进一步加强测绘基准、空间坐标系建设与管理,严格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在《条例》内容上,应抓大放小,与专项工作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形成一套法制体系。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王丹
王丹强调,《条例》修订对推动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范行业行为、鼓励社会创新至关重要,需遵循《测绘法》并结合北京市实际,体现创新与突破,在全国起到引领作用。他建议在新型基础测绘试点新体系、新成果基础上,完善基础测绘内涵与新兴领域应用;拓展专项测绘内容,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中相关测绘纳入范畴,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在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海志
马海志强调了低空经济与无人机测绘的重要性,建议瞄准加强测绘成果质量水平,呼吁明确注册测绘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角色;在坚持安全底线基础上,探索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开放应用,提高高精度定位数据利用效率。
各参会部门一致认为,《条例》修订是大力推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全力打造智慧城市“北京样板”的重要要素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指出,《条例》经多次调研,已有丰富经验和成果,应按照立法计划及进度安排,加快推进立项工作。
陶志红同志感谢与会专家和市人大常委会同志给予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与会专家深入参与并持续指导《条例》修订工作,共同推动首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本内容由国土测绘处、北京测绘学会、市测绘院提供
作者:连亚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