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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单套制接收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4〕12号),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积极响应通知要求,在馆内集体研讨、业内专家把关、社会征求意见和试点项目验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试行)》。
该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包含《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及归档制度》、《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分类方案、组卷归档规则与保管期限制度》、《建设工程电子档案验收、移交与接收制度》和《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数据规范》五个部分,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接收管理体系,覆盖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从形成、移交、归档的各个环节,确保档案信息资源在其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完整和可用。这一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该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DA/T 92-2022)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DA/T 93-2022)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相关单位需严格遵照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认真贯彻《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试行)》的各项规定,确保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来源:北京规划自然资源(连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