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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北京市规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代征用地供地审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怀柔分局全力推进怀柔区批而未供代征用地供地,无需用地单位申请,直接核发代征用地划拨决定书。
一是再梳理、再研判,大力化解批而未供代征用地。逐批次对2009-2022年底以来的批而未供土地中代征用地开展再核查、再梳理。根据核查情况,积极与代征用地征地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就代征用地底数、形成批而未供的原因进行分析研判,逐地块、逐类型制定分类处置措施。
二是疏堵点、解卡点,优化批而未供代征用地供地审批流程。市级相关文件下发后,分局积极主动与市利用中心和兄弟分局纵向、横向全方位请教学习,研究细化区级批而未供代征用地供地审批流程、优化线下审批表,由“等着批”转变为“主动批”,由“收后审查”转变为“主动收集”,无需用地单位提出申请、提供前期资料,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三是快审批、守底线,妥善处理批而未供代征用地。对已取得征地批复,未落实土地供应的代征道路、代征绿地、代征河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针对用地权属清晰的代征用地,直接启动代征用地供地方案报批程序。供地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分局依法依规直接核发划拨决定书。
截至目前,怀柔分局已直接核发了5项目划拨决定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约12公顷。(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作者:王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