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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我们上访上告许多次都没有结果,检察官为我们解决了!”
“我儿子想当兵报效国家,可是因为我的嫌疑人身份,政审过不去。感谢检察官还我们普通人身份!”
图为当事人为检察官送锦旗
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
为老人们带来了一丝希望
本案的几位老人是通州区某村的村民,2013年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十年来不断上访反映情况,但都没有效解决问题。
去年,老人们在电视剧《巡回检察组》中得知检察机关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职能,便赶紧向我院咨询,被告知确实如此后,老人们抱着一丝希望于9月底向通州区检察院提交了撤案监督申请。
检察官办案组调取案件卷宗材料后,向公安机关制发了《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经过对大量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从案件起因、犯罪情节及犯罪结果进行综合考量后,认为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拟通知公安机关撤案。
法条小贴士:
根据刑事诉讼法113条的规定,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也就是说立案监督包括撤案监督。本案申请人向通州区检察院申请的是撤案监督。
举行听证会,聆听四方声音
提高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图为案件听证现场
通州区检察院将检察听证作为深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本案邀请了三名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员在详细了解听证主题、案情材料及处理意见后发表评议意见,认为本案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听证结束后,通州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撤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已对本案进行了撤案。
图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后在朋友圈发的感悟
做好释放说理工作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图为检察官接待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
几位申请人年事已高,嫌疑人身份在过去的近十年间,对个人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期间多次上访反映问题,情绪不稳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就刑事立案等问题多次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消除对立情绪,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
通州区检察院将继续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履行好立案监督职能,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依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供稿:第七检察部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