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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必须应尽的义务,有的时候你以为自己闯个红灯,抢个路口,没什么大不了的。然而往往意外就发生在这一刻、接下来的这位司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车没有发生碰撞,但是他却要为接下来发生的事故承担法律的后果。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北京市通州区九德路一村口处。事发时是晚上9点多,路上的车辆并不多。突然,一辆重型栏板货车与一辆大型客车发生了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经过鉴定,这两辆事故车都没有超速。导致事故的原因是因为一辆白色小轿车。
驾驶白色小轿车的司机姓张。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晚驾车送客人到村里面。在路口左转弯的时候,没有避让对面直行驶来的大货车。为了躲开张某的小轿车,货车司机直接驾车冲向了对向的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大客车相撞。最终,事故造成大客车司机刘某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车上的14名乘客也有不同程度的伤情。事故发生后,白色轿车司机张某并未停车,直接驶离了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白色小轿车司机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新华 摄像:吴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