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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可能的复杂多变的交通状况,你是温文尔雅还是暴跳如雷?近年来,因“路怒”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在交通参与过程中,忍一忍并不是吃亏的事,逞一时之勇,轻则刮擦破财,重则车毁人亡,接下来要说的这位贯某,就因为别车小事,而引出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这是一位路人用手机拍下的画面:2020年4月2日晚上10点多,在北京中关村附近,一辆白色轿车在路面上掉头后,加速朝着一名站在车前的黑衣男子,直接撞了过去。
幸亏男子反应及时,没有被撞上。两车相撞后,白色轿车司机开门下车,和黑衣男子撕扯在一起,民警赶到现场,俩人才被拉开。
白色轿车司机贯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黑色轿车司机董某,是某公司专职司机。面对民警,贯某似乎还在气头上,手插着腰说:是自己故意撞的董某。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贯某被警方刑事拘留。2020年6月,本案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莹检察官,本案的承办人。她说,看到贯某开车撞人的视频,让人感觉他与董某有什么深仇大恨,而实际上,嫌疑人贯某和被害人董某根本不相识,也无冤无仇,这起案件的起因就是一个很小的别车行为。
贯某说,事发当晚,他和董某曾相互别车,但没有发生任何剐蹭,期间,董某曾多次下车和自己理论。
检察官李莹说,当二人行至中关村某大厦附近时,矛盾再次升级,董某别停了贯某的车,后又下车,拿出高尔夫球杆,朝着贯某的左侧玻璃砸了过去。此时,贯某被彻底激怒了。
发生撞击时,董某的妻子就坐在车里,经鉴定,董某的妻子受轻微伤,董某的车辆修复价值为23万余元,贯某的车车头损坏严重,全部报废。贯某承认,自己就是要开车撞董某,但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杀人。理由是:没撞到董某。
检察官李莹说,贯某和董某相互别车、谩骂,董某又持高尔夫球杆击打贯某车辆,致使贯某暴怒。贯某携怒报复,开车撞人。从车辆受损情况,以及董某车内人员情况看,可见当时贯某车速之快、意志之坚决。
2021年5月19日,海淀检察院以贯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李莹检察官说,本案中,董某虽是受害人,但也存在过错,案发时,董某全然不顾及车内人员的安全,别车、谩骂、用高尔夫球杆击打对方车辆等行为,是激怒贯某的导火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董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注意到,本案中被告人贯某和被害人董某,都是专职司机,应当有着更多的驾驶经验,但却因为一点再常见不过的摩擦,引发了路怒,且升级成暴力冲突。李莹检察官提示,马上进入暑期,天气燥热容易引发路怒。大家开车上路,切勿为一时之气而冲动,争议较大无法解决时,应迅速报警处理。
记者:樊梦 摄像: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