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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老兵颤抖着双手、眼含泪花,紧紧握住检察官的双手,连连说道:“谢谢您!检察官!”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检察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多元帮扶机制,为一家两代退役军人家庭点亮生活希望。用“检察蓝”守护“橄榄绿”,暖军心、解军忧。
2024年8月30日,退役老兵陈某甲因修缮房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导致陈某甲左侧肋骨受伤,经鉴定,陈某甲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4年12月24日丰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案移送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检察官翻开案卷时,却发现案情之下关联着一个支离破碎、摇摇欲坠的家:陈某甲1977年入伍,后于1981年退役,现因案致伤加之年岁已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妻丁某某四级肢体残疾需长期就医,其子陈某乙2000年12月入伍,2022年退役,后因妻子突发脑出血病故而受精神刺激导致二级精神残疾,需长期在精神病院治疗。陈某乙妻子撒手人寰留下陈某丙、陈某丁两名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生活重担完全压在陈某甲身上,加之本案犯罪嫌疑人赔偿缺位,家庭陷入医疗及生活双重困境,控申部门接到案件线索后,经调查核实,主动履职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接到案件线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当即前往陈某某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家中房屋因陈某乙精神病发作时放火将房屋烧毁,陈某甲携家中老小四人居住在田地里的2间小屋内,灰暗狭小的房间摆放着2张木板床,石灰墙、破烂窗这就是陈某甲老少四口人居住的家。
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甲一家系“两代退役军人”困难家庭,且有未成年人抚养、精神残疾人等多重弱势因素,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丰县检察院为陈某甲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目标,丰县检察院根据与16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时向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卫健委发出社会救助建议,积极协调各单位开展社会救助。县民政局为陈某甲一家申请临时救助,当月发放救助金3125元,为陈某乙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60元和90元农村护理补贴,为陈某丙、陈某丁申请困境儿童待遇,每月分别发放补贴1708元。县教育局通过实施“经济托底”“心理护航”“能力培养”一系列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关爱。陈某丙每年享受困境儿童生活补助2000元,陈某丁每学期享受750元贫困生资助,并纳入2025年江苏省孤困儿童救助项目。学校通过“导师制”配备专职心理教师,联合妇联“爱心妈妈”提供情感陪伴,定期开展家访与心理疏导,缓解其因家庭变故产生的焦虑情绪。学校依托“伙伴制”组建学习互助小组,鼓励参与班级事务管理,提升其社交能力与责任感。
丰县检察院在实施司法救助的同时衔接社会救助,对退役军人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建立联动协作救助体系,既解困难退役军人燃眉之急,又充分展现“拥军优属”政治担当,确保了司法救助真正“救”在点上,“助”在心里。(许凯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