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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领域,全面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有效提升全市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的社会环境。
扛牢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政府守信形象。聚焦政府失信行为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累计排查起底政府失信行为223件,涉及金额2.24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清偿。推出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截至目前,通过系统办理业务4.9万件,其中“扶残助困”一件事是在全区率先实现业务办结。推动政务公开,定时对“双公示”及“十公示”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失分地区和部门分管领导签订《信用承诺书》,确保信息报送质量,更正错误数据和疑似瞒报数据近5000条。
健全信用体系,全力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全面采集商务诚信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累计向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30余万条。全覆盖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形成《通辽市本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144项,《通辽市本级实施告知承诺证明事项通用清单》17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约束机制。成功申报诚信达标企业16292家、诚信示范企业120家、诚信标杆企业6家,归集奖惩措施案例6个。依法依规归集共享融资信用信息,目前全市已归集共享信用信息1.3亿条,69家银行及分支机构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193款,入驻企业5.3万家,授信金额15.17亿元,授信规模位居自治区首位。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年初以来,已累计修复225条行政处罚信息,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195户。
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通辽浓厚氛围。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公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44条,两级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7539人次。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持续做好信用修复,对已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撤销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解除限制高消费60679人次,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639人次;2024年已解除限制高消费400人次,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0人次。加强典型培树和宣传,各地发布“诚信之星”176个、通辽好人 109人,制作诚信宣传短视频132部,公益广告158个,推出文艺作品500余件;市旗两级媒体推出报道2000余篇,在中央和自治区媒体发布稿件60余篇。
强化司法公开,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法院系统公开裁判文书17570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97%。检察机关发布信息625条,公开检务信息86条、法律文书11份。公安机关发布公安业务动态信息210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3512份。严厉惩治虚假诉讼。全市审结民事领域虚假诉讼案件16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3件,抗诉2件,涉案金额1313.87万元,开展“昆仑2024”“清朗”等专项行动,破获案件2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人。累计开展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法治体检”活动58次,“伴随式”执法、“康复式”回访63件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09份。
打造工作亮点,提升诚信建设工作质效。创新建立“纪检监察+法治”监督贯通机制,将12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情形纳入行政执法行为问题线索移送范围。新建通辽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做法获评“2024年度全国法治时代创新案例”。推动诚信宣传“进机关、社区、校园、家庭、企业、网络、广场、商户”,已开展“诚信八进”活动20余次,受众人数约2.2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在全区率先开展诚信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改革工作,形成“1+3+5”工作体系,办结案件404件,出清终本案件242件,执行到位1131.78万元,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重获新生的机会。通过债务重整协议的签署,对债务人进行了信用修复,使他们能够放下重担,恢复正常生活。
来源:通达融媒
编辑:王星
一审:沙仁图雅
二审:张剑锋
终审:阿力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