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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耕地保护意识,引导形成节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珍惜土地、爱护土地的良好氛围,6月25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举办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耕地保护执法情况宣讲和公职律师普法课程。
当天上午,一堂别开生面的普法宣讲会在通州区潞城镇市民中心拉开帷幕。来自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法制处、执法总队与通州规自分局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和相关乡镇代表汇聚一堂。宽敞明亮的会场内,一块块图文并茂的展板全面展示了耕地资源的珍贵性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必要性,生动展现了通州区在探索副中心耕地保护新模式的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成为本次主题活动的一大亮点。
本次普法宣讲会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副局长刘强主持,他首先介绍了活动的背景和目标,即聚焦耕地保护执法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政策解读、违法用地案例分享,以及集体土地征收和农转用相关工作情况,旨在普及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化对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理解,推动法治思维在规划建设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的深度融合。
活动伊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执法总队常亮总队长作了题为“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分享,系统介绍了2021年至2023年全市和通州区卫片执法总体情况,并阐述了耕地保护有关执法依据、责任体系、警示案例及如何形成工作合力,以严谨的法律条文解读,为与会者描绘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法治蓝图。
随后,通州规自分局综合审批科科长、公职律师代表王庆娇围绕城乡规划建设政策展开解读,详细讲解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框架、城乡规划建设的目标与思路及城乡规划的实施与审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多规合一”的实施路径,并指出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在法律法规中相互衔接的紧密联系。王庆娇的分享有效提升了与会人员的专业理解与法治素养,为构建和谐有序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自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执法总队政策法规室的公职律师杨丽霞结合自己多年的职业经验,向与会嘉宾作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厉打击耕地违法行为”的主题分享。通过精心挑选的真实违法用地案例,具体分析了几种破坏耕地的形式、案例背后的法律逻辑、违法原因及警示意义。这些案例涵盖了从淤泥砂石堆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到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等多个方面,每个案例都紧贴当前土地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针对集体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有关工作这一热点问题,通州规自分局征地专班的工作人员魏宏宇深入剖析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详细说明了征地审批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以及如何补偿安置人口,确保征地流程公平、合理,同时介绍了副中心的征地现状,以进一步助力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区征地工作走深走实。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不少参会者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耕地保护、城乡规划及集体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于如何严谨依循法律、规范执行工作有了更强的信心。参与者们还惊喜地收到了文创纪念品、宣传品,这些小小纪念品成为了传递耕地保护信息的载体,让大家在日常使用中时刻铭记保护耕地的责任与使命,使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真正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行于每一次的携带与使用之中。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通州区深刻认识首都耕地保护的特殊重要性和政治示范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把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要求落实到了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各领域、全过程。通过此次“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宣传活动,通州规自分局打造了耕地保护新模式、新经验的交流共享平台,希望与大家携手,以法治为笔,以责任为墨,让碧田之上的法治之光永恒闪耀。
全国土地日背景小知识
全国土地日是每年6月25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 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