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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更安心(评论员观察)
以制度创新推动源头治理,从顶层设计作出硬性规定,意味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阶段
千方百计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职业吸引力
近年来,快递员、网约货车司机、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如何切实保障这部分群体的正当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从健全制度入手,为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突出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意见》的内容,直指从业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除了明确平台企业应当合理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外,更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比如,针对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要求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明确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企业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要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针对外卖小哥等群体遭遇意外事故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些政策规定给灵活就业人员带来更可靠的保障、实打实的红利,也为相关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划出“硬杠杠”。
以制度创新推动源头治理,从顶层设计作出硬性规定,意味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阶段。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导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这背后,既有制度规范跟不上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现实,也有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地位不完全对等带来的问题。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多次通过约谈负责人、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等方式压实平台责任,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此次出台的《意见》则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补齐制度短板上出实招,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更加全面、更加系统,也更加有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取得许可的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外卖送餐员规模也不断扩大,达到770万人的规模……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为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是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千方百计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职业吸引力。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从《意见》提出的要求来看,无论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还是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抑或是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生活便利,都需要凝聚多个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合力,拿出具体方案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对相关企业来说,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用工活动,及时调整优化不符合要求的做法。唯有切实履行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平台企业才能将发展壮大建立在合法合规、健康有序的基础上,从而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桂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