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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严格把握政策,树立鲜明导向,规范晋升程序,稳妥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聚焦统筹合理性,防止“大水漫灌”。建立《全区职务职级并行情况统计表》《全区职务职级晋升测算情况表》,对全区各单位核定职数、职级干部分布、空缺职数、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晋升工作的操作难度进行提前预判。用好职级职数资源“杠杆”,把区级统筹测算职数与各单位核定职数有机结合,对部分因政策性超职数单位适当予以倾斜。坚持“小步快跑”,提前谋划,做到既合理预留职数,为下一步干部调整、干部调动预留空间,又防止职数虚悬,实行多次轮动、分批、逐级开展晋升,稳步释放政策效应,确保晋升通道始终畅通有序。
聚焦选拔科学性,防止“论资排辈”。落实好干部标准,既不搞人人有份,又要择优应升尽升,在广泛听取部门单位党组、党(工)委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组织部门结合职数空缺情况,综合干部日常表现,统筹考虑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晋升的具体情况。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明确提出对在脱贫攻坚、新冠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难点中心工作一线的优秀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对临近退休、但工作反响、群众反映较好的老同志适当予以倾斜;对熬资历、不履责、开小差、慵懒散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干部,坚决不予晋升。
聚焦程序严谨性,防止“走马观花”。按照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听取意见、提出动议、审核备案、推荐考察、会议研究、审批任职“八步走”,规范职级晋升程序,严审干部人事档案,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对有“7种情形和11项负面清单”之一的干部暂缓晋升职级,防止公务员“带病晋升”。截至目前,我区已晋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301人,一级至四级法官助理9人,推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落地见效。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 孔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