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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昌俊
经核查,该项目事先未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城市树木事项未按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野蛮施工、乱砍乱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问题。通报要求,各地要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和落实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
住建部的通报,实际是成都300年桂花巷内桂花树被砍伐一事的后续。差不多半个月前,成都已经公布了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分别有12名责任人受到撤职、诫勉谈话、辞退等处理,涉事公司也被罚款50万。
因为桂花巷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桂花树在成都市民心中的独特地位,此事发生后引发了本地市民的强烈批评,成都方面的严肃处理算是对市民的一个交代。而住建部专门跟进调查,更对各地释放出明确信号——城市改造过程中的“野蛮施工、乱砍乱伐”,必须零容忍。
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其实并不缺制度性要求。比如,住建部的通报中就列出了三条相关法规和规定。如《城市绿化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另外各地也都还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和保护性规定。
但拥有数百年历史的桂花巷内的桂花树也未能幸免于“野蛮施工、乱砍乱伐”,折射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在城市改造对“新”、对“整齐划一”、对“效率”的追求冲动面前,相应的保护规定、程序以及市民意见,往往处于边缘化的尴尬地位。此事中的改造项目,“事先未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城市树木事项未按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可谓每一个该有的环节都“失守”,而这“三宗罪”其实很难说只是个例。
在大规模且快速的城镇化改造过程中,不少地方都习惯了一切为效率和空间让路,哪怕是数百年的老树,哪怕是维系市民情感的历史文化地标,都容易成为“牺牲品”。它反映出的是效率优先的改造惯性和导向给城市带来的“破坏性”一面。但随着我们的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如何平衡好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的文化保护与效率、新与旧、改与留的关系,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命题。市民意识的强化,相关规定的完善,都说明过去的那一套“野蛮”的、重改造效率而轻文化保护的城市更新思路行不通了。
此次由上级部门介入调查,也应该让更多地方警醒,城市改造更新过程中,民意不可违,相关法规、程序更不是摆设,它不能被随意突破和无视,违反者就必须付出代价。当然,尊重民意、遵守相关规定,也离不开城市更新理念的相应升级。不能将城市更新狭隘理解为“破旧推新”,要意识到城市的历史建筑、老树等等文化符号,恰恰是一座城市的生命力和个性所在。尊重城市的历史文化,从来就不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对城市“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的合理性保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