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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网站4日消息,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2020年9月5日四川日报)
在教师节前,教育部等六部门给全国乡村教师发了一个大大的红包--职称制度改革。其中包括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尽管笔者不是教师队伍中的一员,但比较关注教师和教育体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该规定对教师的性质作了明确解释,让每一位教师都明白自己是什么、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此次,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意见,就是要打破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唯论文、唯外语等级、唯计算机应用能力,让教师职称改革更接地气。
打破“三唯”,激发教师专业发展内驱力。乡村教师身处农村教育一线,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撰写论文、研究高深科研技术,但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他们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他们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他们长期坚守在乡村教育一线,热心乡村教育,热爱乡村孩子,对乡村教育有钻有术有见解。对一些乡村教师而言,备好课、上好课是教师的事,写论文、搞研究是专家们的事。在他们看来,怎么写论文,他们不是很清楚,毕竟他们并没有受过此方面的专业培训。因此,到了职评的时候,有没有论文获奖或发表,成了他们头疼的问题。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外语、唯计算机应用能力等问题,打破了乡村教育师职称评聘“天花板”,满足了乡村教师自身需要的本体价值,让乡村教师有着强烈的自我实现需求和内在发展动力,对激活农村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起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打破“三唯”,激发教师专业发展向心力。在各行各业(不只是教育行业、科研行业)的评价中,更习惯于定量评价,数数,尤其对于教师招聘、评职称,习惯于数论文、看等级,把一些专业型很强的人才拒之门外。教育部发文称,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摆脱唯论文、唯职称外语等级、唯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无疑是我国乡村教师评价改革的方向。各教育主管部门、人才评价部门、学校应当建立乡村学校教师学术评价体系,逐渐把乡村教师评价的主导权交给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由于,过去由多个管理部门主导评价,难以对乡村教师队伍的高低作出准确判断,不可避免地要依赖一些外部评价指标。然而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规律,只有打破所学专业限制,将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人才评价体系,创设良好的教师发展氛围和有效激励机制,立体推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形成激励乡村学校解决实际问题的导向,引导乡村教师将自身优势更好地运用到乡村教育中,依法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的待遇,才能激发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向心力。
毋庸置疑,要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就必须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用的职称评定考核办法,引导教师强化责任、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经常反思、勤于动笔。笔者相信,打破除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接地气的改革,一定能惠及广大教师,也一定能不断提高乡村教师获得感。(李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