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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晚,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内容涉及休息休假休养、职务晋升、子女就学、福利保障等。
通知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讲政治、顾大局,舍小家、为大家,义无反顾、冲锋在前,生动诠释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山东确定为“一线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
落实休息休假休养待遇。所在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赴湖北人员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一线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
给予职务晋升政策倾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放宽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历等条件,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可视同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高级职称竞聘推荐时,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获得表彰奖励的,首次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取得相应职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一线护理人员,用人单位增加1年护龄。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试点单位,在岗位聘用时予以倾斜,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可按规定聘用,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落实福利保障政策待遇规定。落实疫情防治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治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对省内参加疫情防治一线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所需费用由财政保障。省总工会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发放慰问金。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一线人员子女居家学习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生活指导;需就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接受高等教育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
此外,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山东还建立关心关爱小组、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开展职工关爱行动、加强家庭成员爱心照顾、给予职务晋升政策倾斜、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商业保险保障、加大表彰奖励激励力度等。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秋丽 李志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