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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制定《囊谦县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方案》全面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农牧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负责, 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 在县生态环境局的督促监督下,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 方案印发以来香达镇和白扎乡党委、政府积极作为 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开展 214 国道、 315 省道沿线、村落、河道、草原、林地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 次。 建立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增强了应对合力,广泛动员民间环保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环境连片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中不仅组织了生态环境局下属的臂挂式、自卸式垃圾运输车司机,自然资源局下属草原生态管护员、林业护林员,水务局下属的河道管护员等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人员,还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寺院僧侣、民间环保组织志愿者等人员,整治工作参与人员达1000余人次。 设立专项经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为了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县政府设立生态保护专项经费,保障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环境整治情况及三类生态公益性管护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各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热情高涨,各乡镇细化工作任务到村社、到户、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严格实行月报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各乡镇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宣传农牧区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约束村民环境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开展好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我县的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