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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4月9日电(记者许晋豫)为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宁夏近日发布了《关于降低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和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降低房产继承遗赠公证收费标准,扩大收费减免范围,单套普通居民房产公证费1万元封顶,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
据宁夏发改委价格调控处介绍,宁夏降低房产类继承遗赠公证收费标准,相关公证事项按标的额计费标准最高降幅50%,并增加按房产面积计价方式和计费标准,受益人可对照选择较低的计费方式。
宁夏将大幅扩大公证服务收费减免范围。当事人及其公证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援助获批准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公证机构拨付经费,公证机构据此减免公证费。宁夏80周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标的额2000元及以下的小额存款继承公证免费。
同时,宁夏适度扩大公证机构减免自主权。经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与领取抚恤金、救济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80周岁及以上老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以及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