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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宁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银川市检察机关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银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淑秀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职责以及银川市检察机关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和取得成效。
近年来,全国各地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不仅给被害儿童、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而且严重危害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银川市检察院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法治进校园”相结合,组织全市检察院7名检察长及60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讲座170余场,覆盖师生6.2万余人、家长2000余人,发放宣传册4万余册,学校覆盖率100%;研发预防性侵课程,开展“菜单式”订制服务,举办“女童专场”和“家长专场”法治讲座48场次;组织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90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我们和公益组织一起,在FM98.4宁夏交通广播平台的黄金时段做了预防性侵害的专题直播访谈。”冯淑秀说,市检察院依托银川市智慧城市“百家智慧社区”大数据系统,在全市57个社区搭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空中课堂”,与市交通局联合举办“巴士一—七号课堂”,在全市59条公交线路800余辆公交车上分12个时段滚动播放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公益短片。
据了解,银川市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制,案件统一由兴庆区检察院收受办理。为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今年,市检察院将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和机制,实现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医学检查等侦查取证工作,并做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被害人心理救助全覆盖,减少办案过程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根据案件情况,在专门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次性询问、人身检查、证据提取和心理疏导等。”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周娜说,对询问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避免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突出未成年人利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通讯员 张乐楠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