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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下达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20万元,保障全区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据了解,全区各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2023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自治区下达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20万元,自治区本级安排3000万元,支持全区4211户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支持范围覆盖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
同时,自治区要求各级对农村牧区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于符合改造政策重点对象的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高平 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