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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月18日,黑龙江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通知,将对全市养老机构实施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加强监测指导,随时查遗补漏,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两天内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不留死角,确保省市防疫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否则严肃问责。要建立责任到人机制。
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专班,对养老机构实行一对一包保,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织密守牢防线。严格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负责人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要严格封闭管理。
对养老机构实施全封闭,继续严格执行不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的规定,禁止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来访、探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同样执行“不进不出”“完全封闭”措施。必要的对外联络、办事人员与院内绝对隔离,不得接触院内老人。
严格内部管控。早晚测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监测记录;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停止提供生食品;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严格做好餐(饮)具消毒;外地返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执行 28 天居家隔离后方可上岗;确保机构内每日消毒、通风不少于 2 次,并做好记录;暂停老年人集中使用公共浴室;加强养老机构自养牲畜圈舍的每日清洁消毒;使用酒精消毒时注意防范明火,消毒剂按标识进行配制和使用;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要立即通知家属送医,不得再返回机构;工作人员出现身体不适要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排查,同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
养老机构要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构门前要张贴责任到人的醒目标识;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配备报警和灭火设备;消防通道、应急出口要畅通,不能锁门。要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士进行心理疏导。
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做好养老机构封闭期间的物资配送、垃圾清运、防疫物资发放等工作;启动养老事业发展基金对养老机构进行资金补助,帮助解决运营难题。要严格依法监管。严格检查养老机构执行封闭管控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可采取挂牌督办、临时查封、依法取缔等措施,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刻意隐瞒、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