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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新增2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定州市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增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4月10日,我市在京港澳高速定州南查验点核酸筛查时,发现2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专家组复核,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3:系外地来定承担上海保供物资转运任务的货车司机。
3月25日—27日,在四川眉山市装货送货。
3月28日—29日,在四川眉山市装货,送往福建福州。
3月29日,到达福州卸货完毕后,前往福州市平潭市。
3月30日,到达福州市平潭市装货,后前往保定市高碑店市新发地市场。
3月31日—4月3日,在高碑店市新发地市场蔬菜区大棚卖货。
4月3日—9日,从定州市装货,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
4月9日,由上海至定州,在京港澳高速定州南下高速,在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到企业装货。
4月10日,离开定州前,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4:系病例3同车人员,行动轨迹与其一致。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及活动地点与该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市防疫办或所在村(社区)报告,如实陈述活动轨迹或接触情况,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故意隐瞒、漏报,延误疫情处置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希望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阳性感染者途经河北!河北2地紧急寻人
定兴县
定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境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
4月9日,我县防控办接到京港澳高速定兴服务区报告,1名过境货车司机温某核酸检测初筛异常(系上海市途径货车司机)。根据流行性病学调查规定,县防疫处置组立即对该服务区进行管控,对温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同步开展对温某的流调溯源及现场环境采样、消毒消杀,各项防控措施正有序进行。现将温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7日
温某驾驶货车从上海经G25高速于14:50左右到达天津芦北口服务区;
4月8日
温某驾车从天津芦北口服务区出发于14:30左右到达京港澳高速涿州服务区(北京方向),与同事邓某、陈某、邓某委汇合;
16:00,邓某委驾车去往北京;
4月9日
8:30,温某、邓某、陈某三人驾驶汽车从涿州服务区出发;
9:00左右,在涿州北下高速后调头重新上高速;
10:00左右,到达京港澳高速定兴服务区(石家庄方向)停留;
18:27,温某接涿州服务区电话通知核酸检测异常,随即在车上实行自我隔离;
19:25,县防疫处置组对温某所在的京港澳定兴服务区进行管控,开展对温某的流调溯源及现场环境采样、消毒消杀,并对温某进行核酸采样及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4月10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将温某转运至保定市方舱医院。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请以上时间段及活动地点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当地防控办或所在村(社区)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有隐瞒,延误疫情处置,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疫苗,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定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此前报道:一核酸阳性人员在河北轨迹公布
综合/定州融媒、魅力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