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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广西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广西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情况,说明了“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间,广西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的有关举措。
据悉,广西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并连续两年在国家考核中获评优秀。2021年,广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桂林市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方面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成为继柳州市后第二个获得该项激励的城市。
会上解读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八部分,42条具体内容,在保持中央文件框架的基础上,新增“全面融入区域合作战略”“持续打好漓江、西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与东盟等地区的生态环境交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深化漓江、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五”期间,广西将继续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深刻把握广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关键时期的特征,一体推进“减污、降碳、优生态”,推进绿色发展。
广西将围绕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耕地分类管理等五项重点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同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和环境状况的评估,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及时排查整治,筑牢水源水质安全防线。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及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焚烧、城市扬尘、烟花爆竹燃放、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会上还对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等其他生态保护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应。
(通讯员唐甜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