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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 坚持“尊重历史”原则
新修订的《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四十条,明确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规范有序的原则,反映北京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办法提到,地名规划应当体现地域特色,传承历史文脉。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政策文件:《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
探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职业学校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实习单位),可为其接收的实习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通知指出,实习单位为接收的实习生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实习生所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三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的实习协议等材料,并及时告知参保人工伤保险权利义务。参保期应与实习期一致。
政策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北京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49条。
政策文件: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谢梦琦
来源:首都之窗